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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学校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特对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做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应遵守作息时间和有关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下课,无课教师以全体行政、后勤人员,实行坐班签到制度。教师实行课前签到制度。
  签到时间:上午8:10前、下午2:40前(冬季)3:10前(夏季)。
  签到地点:教师在教务处,其余人员在办公室。
由本人亲自签字,不得代签,违者按缺勤处理。
  二、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要事先办理手续,填写假条,经批准后执行,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尽快补办手续,一般不得事后补假。不按规定请假或未经批准者,一律以旷工(课)对待(急病者除外)。
  三、请假三天以内,教师应经专业组长签字,由处室主任同意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内的,有处室主任签字同意,主管校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须经校长批准.请假登记手续在各处室办理,月末各处室与办公室核对后计发奖金。
  四、教职工请病假,一般应有医院证明,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五、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大会、处室会议、党团活动、年级组、专业组、教研组等集体活动,因故不能参加,应在活动大会前向主管处室领导请假。因私请假一次,按请假半天计算,未经批准或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六、请假教职工离岗前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教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到有关处室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八、教职工因公请假,原则上不要误课,经处室主任同意后,由各处室记载,便于考核。
  九、教职工病假满六个月,转为劳保或按有关国家政策处理,长期且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者按待岗,解聘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市教育局批准予以除名。
  十、教职工进修假: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工参加进修,占用工作时间,扣除二分之一的奖金,办理请假手续须有进修校院的书面通知。
学校安排教职工因公外出参加业余培训,学习时间奖金按行政人员平均奖计发。
  十一、婚假:符合国家婚姻政策的教职工,婚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内,如在学期中结婚,可享受婚假一周,不属晚婚者按事假计。
  十二、产假:安国家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发给出勤奖。
流产假按病假对待。
女工产后哺乳时间一年,一天一小时哺乳时间,按出勤对待,上下午均可。
  十三、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或是公婆,或岳父母)去世,给假一周。
  十四、教职工出勤按月统计,与教职工的月奖金、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聘任等挂钩。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

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学校
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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