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组:
近年来,志愿者服务队伍在我市大规模地发展,志愿服务活动正在蓬勃开展,志愿者在服务大型活动、服务社区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赞誉,成为“当代社会主义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我校共青团有青年志愿者。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志愿者服务事业,提高我校文明创建水平,特发出如下通知:
一、志愿者队伍机构:
我校将作为志愿者队伍的三级机构,负责单位内志愿者队伍的注册登记、协调管理、服务活动等。
二、志愿者队伍的条件:
1、身体健康的单位职工。
2、具有奉献精神,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
三、具体要求
要求各处室、组要认真做好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将各处室、组负责人及注册人数于12月20日前报校党办,我校志愿者队伍将纳入全市志愿者服务网络。
附:太原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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