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创建文明行业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行业作风,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我们全校师生员工要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文明太原人“十条”标准和太原市民“十条”要求。
现将有关规范和要求印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自觉用两个“十条”规范自己的行为。
2004年3月20日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规范
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规范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太原城市精神
兼容 和谐 诚信 卓越
“文明太原人”十条标准
一、热爱祖国 热爱太原
二、关心集体 热心公益
三、胸怀理想 爱岗敬业
四、遵纪守法 见义勇为
五、勤俭自强 开拓创新
六、尊重科学 勤奋好学
七、文明礼貌 诚实守信
八、爱护环境 讲究卫生
九、尊老爱幼 邻里和睦
十、扶危济困 助人为乐
太原市民十条要求
一、不说粗话脏话
二、不乱吐乱扔
三、不乱贴乱画
四、不乱堆乱放
五、不乱摆乱建
六、不酗酒滋事
七、不损坏公共设施
八、不违反交通法规
九、不搞迷信活动
十、不攀折花草树木 |